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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管
理
条
例
我们的宗旨
服务于同学
您的满意
我的责任
院团委颁布 实施
本制度共五页内容
目 录
学生会自律公约……………………………………………………第三页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第三页
学生会例会制度……………………………………………………第四页
院社团管理制度……………………………………………………第四页
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第四页
学生会岗位责任制度………………………………………………第五页
活动开展申报制度…………………………………………………第五页
学生会与各班委协作制度…………………………………………第五页
学生会学干招新制度………………………………………………第六页
制度声明……………………………………………………………第七页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管理条例
生命学院学生会自律公约
为保证生命学院学生会工作的开展,加强院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纪律,进一步调动院学生会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学生会干部从高、从严要求自己,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订本公约,希望能动学院学生会广大成员自觉、主动遵守: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党课学习,自觉向党组织靠拢,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
三、学生会工作人员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四、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六、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八、学生会工作人员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关心下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
九、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十、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严禁吸烟喝酒、吃东西、说脏话,不穿拖鞋、短裤,不袒胸露背,在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十一、学生会工作人员不准酒后工作,不准在学生会办公室里大声喧哗或做体育运动及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生命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一、学生会干部、成员考核制度实行“百分制”考核。
二、成员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50分,奖罚分为50分,按一学年累计总分计分。
三、按总分给学生会成员加奖学金操行评定附加成绩。
四、学生会各部门部员(干事)考核工作由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部长、副部长)负责,由办公室做统计工作。考核工作受主席团监督。各部门负责人考核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完成。
五、根据学干所得分数,学年终将参加院“优秀学干”、“先进个人”和校级相应称号等的竞选。
六、奖惩方面
(1)例会结束后要打扫办公室,把卫生工作干好,无故不打扫,部门所有成员扣5分。
(2)例会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10分,三次以上视为辞职;无故迟到者每次扣5分;
(3)在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学生会形象者,一次扣5分;
(4)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5分,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
(5)故意欺骗主席团、各部负责人者,每人次扣10分;
(6)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
点名批评 扣20分 严重警告 扣50分
记大过 扣30分 留校察看 扣50分
七、嘉奖方面
(1)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加10分;
(2)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10分;
(3)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加10分;
(4)为学生会制订好计划或献计献策者,每次加5分;
(5)一学期例会全勤者加10分;
(6)帮助他人解决困难,拾金不昧者加10分;
(7)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全部成员各加5分;。
八、总则 干事分数由各部门负责人记录,部长分数由相应分管主席记录。按考核的最终成绩,加“奖学金操行评定附加成绩”如下表:
考核成绩 | >100 | 100--90 | 90--80 | 80--70 | 70--60 | 60--50 | 50--40 | 40--30 | 30--20 | 20--10 |
奖学金操行附加成绩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生命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
例会制度是学生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实现“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宗旨的重要保证。各部门应充分重视学生会例会,将例会制度规范化、有序化。
1、学生会各部开例会时,部长、副部长、部员须本人签到。签到由办公室做会议记录的部员监督。
2、各部门部员如不能参加例会,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否则视为无故不参加部门例会。没有正当理由,不可迟到、早退。请假、迟到、早退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统计。
3、各部门开例会时,主管该部门的副主席应参与例会,以便了解其主管部门的动态。同时,参与部门决策,在经验上给予各部门成员帮助;在办事流程上给予了解,在规章制度上给予解释等。
4、学生会每个部门开例会时,办公室会安排一名部员参与该会议,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办公室应及时对各部门例会情况汇总,从整体上把握学生会的动态并做好相应的存档、总结工作。
5、各部门开完会后打扫、整理办公室,保持学生会办公室的整洁,维护学生会形象。
6、各部门例会具体时间由部门自定,部级会议拟定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
7、主要学干例会(部长以上参加)拟定每周星期六召开一次。如有特殊事务,可由分管主席向主席团申请召开临时会议,当日其他部级会议一律取消。
生命学院社团管理制度
我院社团是挂靠在团委的学生组织。受团委委派,其组织受学生会执行主席和团委副书记监督管理。社团实行自主管理制,执行主席对社团有知悉权。学干考核,社团例会等由其自主进行。但社团领事长必须参加学生会主要学干例会,其年终考核由团委负责。
生命学院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管理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使学生会的工作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故建立本制度:
1、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的总体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参考资料,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
学生会总体档案分类如下:各级文件类、会议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学生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奖品、纪念品、其他资料、重要书刊等。
2、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每学期初必须有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及上学期的工作总结,一式两份,分别由本部门及办公室存档。学生会总体计划及总结由办公室负责草拟,由主席团通过后实施。
3、各部的工作档案由各部专柜保管活动。凡大型的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外,还须送交一份于办公室存档。活动方案于活动前交,总结及有关材料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递交;此任务由部长负责,不执行者将以《生命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第五条论处。
4、副部长级以上干部(含副部长)每学期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或填写一份工作鉴定表,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由办公室存入档案(具体递交时间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5、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办公室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为已有。
6、属于学生会的报刊、杂志,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整理并加以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如借用阅读,须经办公室批准登记,阅后按时归还。
7、如借用有关档案,须经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且用后及时归还存档。
8、其它类别档案视具体情况由办公室作出合适安排。
生命学院学生会岗位责任制度
1、主席团成员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 2、学生会各部门采取部长责任制。
3、学生会各部长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支持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在学期初递交本部工作计划,期末递交本部门工作总结。
4、学生会各部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却责任。
5、学生会的部长或干事,如果工作经常没有做到位或工作态度不是很好,学生会可以请退该部长或干事,并可从新招新。
6、学生会各部门应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7、凡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主席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计划,学生会各部门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违反,将受到批评。
8、为保证学生会工作的公开、公正,在学院五楼设置了意见箱,任何人有权通过意见箱发表言论,并由办公室收集,整理,主席团核实,对好的建议予以公开采纳,对学生会的错误予以公开道歉。
生命学院学生会活动开展申报制度
1、 学生会各部门必须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按工作计划正常安排开展工作。
2、 活动开展前各部长必须递交申请书于主席团。申请书内容包括:活动名称,地点,时间,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意义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申请中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及需要协助的其他各部门名单。
3、 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申请通过的,主管部长不得推卸拖拉,应按时举办活动,其分管主席需全程参与。
生命学院学生会与各班委协作制度
为加强我院各学生组织的联系,使全院同学凝聚在一起,形成乐观向上,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 学生会各部门应加强和班委相应职责班干的联系,部长必须有班干的联系方式。每个活动所涉及的班干,由部门通知相应班干和班长,让他们了解我们活动。若需宏观调控,方由主席团承担联系。
2、 学生会主要学干例会,各班委需委派班干参加。若无原因,班长(或团支书)作为第一代表出席例会,其他班干作为第二代表候补。
3、 学生会部级会议,若活动需班委共同商讨配合工作,各班委相应职责班干需参加会议。
4、 各班委可申报将本班活动扩大上升为院级活动。但需经学生会相应职责部门提交主席团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5、 学校和学院的每项活动每个班级都要积极配合,如果出现一些不配合的情况,采用班级责任制,对班级学院可以对其通报批评。
6、 各班委学年终填写学干考核表,参与院“优秀学干”评选;各班中积极配合学院学生活动的同学可由班长申请先进个人考核表,参与院“先进个人”评选。
7、 参照《生命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根据各班干及个人所填写的考核表,给予奖学金操行评定附加成绩加分政策。
学生会学干招新制度
团委提前公布招考部门及相关要求,由辅导员审核参选同学的资格。通过审核的同学将可参加基本能力测试与面试。基本能力测试将与行政能力测试题目类似。笔试结束后,相同职位成绩前五名的同学可参加各职位面试。流程分为:领竞聘报名表——交报名表——笔试——公布入闱名单——面试——公布最后结果——成立大会(会上必须先声明此制度)。具体可参照10年度招新工作。
声明
本制度自团委审核通过实施之日起,各相关人员必须坚决遵守。凡违反制度者,按实际情况给予警告、公开批评、辞退等处罚。若需更改,应由学生会决议通过,并报批团委方可进行。否则视为轻蔑学生组织纪律,处以永不录为学干(包括班干)的惩罚。本制度各部门持有一份。其他人自行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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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于2011年09月28日